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天堂与地狱 #132

132.由于在天堂,

132.由于在天堂,神性真理就是光,所以一切真理,无论它们在何处,无论在天使之内还是在天使之外,或无论在天堂之内还是在天堂之外,都发出光来。然而,天堂之外的真理发光的方式却不同于天堂之内的真理。天堂之外的真理发出冷光,如同没有温暖的寒雪,因为和天堂里的真理不同,它们不从良善得其本质。所以,天堂之光一照到它上面,这冷光就会消失;若它下面有邪恶,这光就变为黑暗。我好几次看到这一幕,关于真理的闪耀,还有许多其它值得一提的事,在此不再赘述。

天堂与地狱 #36

36.然而,那些处于

36.然而,那些处于同一层天堂的人能与那里的任何人交往;其交往的快乐由他们所处良善的亲密关系来衡量。对此,下面的章节会有详述。

属天的奥秘 #3619

3619.“利百加对

3619.“利百加对以撒说”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。这从“说”的含义,以及“利百加”和“以撒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说”是指感知;“利百加”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;“以撒”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,如前所述。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,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,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,所以此处才说“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”。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,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。然而,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,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,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,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。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。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,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,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,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。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,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,并主导那里的思维。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,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(1909, 3570节)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,从代表意义上说,人从真理感知,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;从至高意义上说,主从神性真理感知,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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